税控盘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5-04-22 15:35

        本公司始终秉承“用户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功”,“用户的赞誉就是我们最大的信心”的经营理念,致力于“用心服务 贴心用户”的服务品牌建设。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132号)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发的《税控盘服务管理规范》要求。为及时响应广大税控系统用户的开票系统服务需求,本公司主要提供培训服务、安装服务、热线电话服务、上门维护服务、网络服务、送修服务和定期回访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

1、培训服务

        培训服务是指为税控系统使用单位提供发票税控系统的免费培训,服务单位承诺建立固定的培训场所和安排专业的培训教师,业务培训学习不低于3小时。培训方式包括现场授课、视频教学、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用户报名后即可参加培训,也可由服务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安排培训。

2、安装服务

        (1)服务单位向用户发售税控专用设备,须签订专用设备购销合同。

        (2)在收取系统技术服务费时,服务单位须与用户签订《税控发票开票系统技术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

        (3)用户提出安装需求后,服务单位承诺2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安排安装。

3、热线电话服务

        服务单位设立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11-2366(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技术支持、业务咨询及网络远程服务,热线服务在30分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进行登记派工,由基层服务网点进行现场上门服务。

4、上门维护服务

        对热线服务不能解决的问题,由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并及时为用户解决问题,服务站接到派工请求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现场排除故障不超过1个工作日。

5、网络服务

        用户通过网络提出的技术问题,服务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并可通过网络工具帮助用户远程解决问题。

6、送修服务

        (1)用户送修时应按照用户描述复现故障现象并进行相应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告知用户处理办法,经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2)维修完毕,应由用户当面验收确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3)专用设备自售出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7、定期回访服务

        为保证用户正常使用,服务单位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回访服务。

        其他服务内容将依据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标准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售专用设备,并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决不强行销售、捆绑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对于违反税务机关和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税控服务相关要求的行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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